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级有关科研安全、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的法律,并有健全的体系确保最高标准。特别注意健康和安全问题以及保护知识产权。
学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扛起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科研合同义务,规范管理科研资金,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主动发现、严肃处理违规使用经费、违背诚信要求等的行为。广大科研人员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珍惜学术声誉,恪守科研规范,坚守诚信底线,强化科研担当,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科技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江西省科技厅于2021年6月4日也发布了《江西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试行)》有关要求。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科研伦理相关管理。
目前我校所从事的科研研究工作基本不涉及科研伦理方面的工作。一般相关的生物学研究、病原微生物研究、人类遗传资源等研究主要涉及生物方面的工作有非常严格的报备及审批工作。
严格遵照《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的法规。制定了《江西科技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凡本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研究完成的科研成果,外单位人员利用我校开放实验室、研究基地的条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利用学校的条件取得的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均属学校,属于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学校依据管理办法进行鉴定、登记、保护与归档、奖励等管理。
学校的研究人员可进行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工作,包括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等,申报及评审流程管理大致相同。各类科研项目制订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经费使用办法,学校制订了《江西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申报、立项、结题等过程管理。在项目评审环节,严格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级评审制度。
一般进行项目申报之前,都需要经过项目查新。查新机构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数据库等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做出新颖性判别,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客观、公正性的技术文件。其目的是为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新产品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申请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论文投稿之后,出版社首先会进行论文的查新处理,都有相应的重复率要求,一般超过规定百分比会直接退稿。
科研处制定竞赛成果科研奖励机制。规范各类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指导老师科研积分的认定,课题结题成果认定,职称评定时科研业绩抵免等工作;建立健全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探索教师科研项目与学科竞赛衔接融合机制,支持鼓励教师在创新工作中取得的教学改革经验、教研新成果和新技术、专利、外观设计等成果的及时转化应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为教师创新提供资源与途径,推动教师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助推高水平学科竞赛实现新突破。
目前学生的科研工作主要是参与老师的研究项目及学科相关的竞赛项目。学生在入学时会进行详细的专业入学教育,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主要竞赛项目及老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参加老师的科研项目,在老师指导下参加本专业的相关国家级、省级、校级的竞赛项目,从竞赛项目中提升培养科研兴趣,学习科研方法,提升科研能力。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反哺教学,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培养质量。近年来,学生参与教师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人次,学生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学生专利300余件。学校重视创新学生创新兴趣的培养,为了促进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学生创新水平,全面提高学生科研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老师的科研项目,从项目中巩固所学到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相关的竞赛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