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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要求 Attendance Requirements

出勤要求

2022年08月31日 14:15  点击:[]

学校对于学生上课出勤有着明确要求,每一门课程在授课之前会将课程过程管理记录册(点名册)下发至授课教师,教师对于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确认出勤的方式为点名或线上平台签到。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校对学生上课、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行考勤。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获准,擅自不参加教学活动,或请假逾期不归而无正当理由者,均以旷课处理。教师可以根据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并将学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例如一些课程需要团队协作完成一个实验或实训,学生的出勤会很大的影响工作的进程,所以教师可以将出勤这个项目在平时成绩中占较高的比例。学生每次缺勤,授课教师会在课程过程管理记录册中记录并扣除相应的平时成绩分数,学生无故缺勤一次扣10分平时成绩,迟到早退扣5分平时成绩,如果平时成绩低于60分,授课教师会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并上报教务处,同时会在课堂中当众宣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通知班主任告知该生。在考试结束时,学生的成绩单上会显示这门课程无资格”,学生必须重修这门课程。每门课程可重修两次,重修的成绩按照重修考试的实际成绩进行登分。重修课程不设成绩上限,不允许用其他课程代替这门重修课程

学生可以对缺勤课程进行解释说明,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通过办理请假手续,可不扣除相应课程的平时成绩分数。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请假,如有正当理由需要请假者,须履相关请假手续,逐级审批。首先,提交书面报告,陈述请假原因;其次,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关证明:请事假者,持事假证明;请病假者,持有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请公假者,持有所在学院证明。 (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而请的假。公假是指学校为学生或教师安排的活动导致学生无法上课)学生请假的批准权限为:

1.半天以下由班导审批;

2.半天以上三天以下,由班导签署意见,报请学院院长审批;

3.三天以上至七天以下,由班导、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报请学工处处长审批;

4.七天以上三分之一学期以下,由班导、学院院长、学工处处长签署意见,报请分管副校长审批。

本学期请假超过三分之一学期(大概六周)者,须申请休学(总学期为十六)。关于休学的更多细节见文件5.9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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