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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审核官机制 External Examining System

外部审核官机制

2022年08月31日 14:51  点击:[]

 

目前,学校已建立了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文件7.2)和外部考官审核机制。其目的是确保各学位标准符合并保持其应有的水平;确保学位虽然在课程安排上有所不同,但其授予之水平和英国其他大学相应学科的水平一致;确保评估、考试和学位级别划定之过程透明、合适并运作公平;就学生之成绩和表现水平与英国其他大学之比较做出正式报告指出发现的相关问题并就如何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外部审核官的任命

1.每一个验证专业需要聘请至少一位外部审查员,聘用年限为4年。

2. 外部审查员由学院推荐,从公众招聘。他们的职责是检验试卷的合理性,试卷是否可以测试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测试是否能反映课程目标。他们就试卷样本、阅卷的公平性、考试和学位分类提供建议和反馈,并审查审核考试过程,以确保这些成绩是公平、透明和公平的。

3.外部审查员需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江科验证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背景。外部审查员应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经验,为我们的课程标准和学生的成绩提供专家意见(例如,他们积极从事研究,了解相关的教学方法和科目基准要求等)。外部审查员应该有必要的技能和经验提供专家的评论,并且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来影响他们的独立的判断(例如,他们与江科内部的领导、老师、学生之间没有亲戚、利害关系等)

4. 在聘任之后,所有外部审查员都将收到来自我校的聘任书,该聘任书构成了我校与外部审查员的正式合同关系。

5. 如果在聘任期间出现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江科没有有关利益冲突的政策),外审官应尽早通知江科,以便决定外部审查员是否适合继续任职。如果外部审查员在担任外部审查员期间调任新职位(内部晋升除外),他们应通知学校。一旦收到该信息,江科将写信给当前的外部审查员,通知他们作为外部审查员的任命已经结束。然后,各部门必须提供提名的替代人选,以符合正常程序。

6. 当外部审查员未履行其职责时,大学将提前终止聘任。提前终止聘任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出席考试委员会会议*;未及时提交外部审查员报告的;提供不完整或低质量的报告,不报告利益冲突,或任何被认为不专业或不反映江科价值观的行为。(*如果外部考官因情有可原的原因而错过了考试委员会会议,他们可以将报告发送给考试委员会主席宣读。外部审核官的道歉通常是由大学校长批准的。)

外部审核官的引入

1. 在聘任时,将向所有外部考官提供文江科简报。这将为外部审查员提供以下信息:

a.外部审查员的角色和职责

b.大学教学课程的管理框架

c.大学的考试政策

d.大学授课课程的审查委员会的运作

e.大学如何考虑及回应外部审查员所提出的问题。

2. 课程、学习和考试服务部门(教务处)将提供以下文件:

a.大学外部审查员手册

B.学校相关核心规定

c.有关方政策条例

d.年度报表复印件

e.有关费用和费用申报表

f.一份前一年外部考官报告。

3.学位委员会主席有责任确保外部审核官收到下列学院中有关外部审核官负责的课程/单元的资料:

a.培养方案(因此纳入方案的学习、教学和评估策略)

b.模块概述和/或课程所提供模块的手册(因此纳入每个模块的学习、教学和评估策略)

c.课程大纲

d.考试大纲。

e.对考试情况的解释。

f.所涉及的评核准则、评分计划及评核方法,包括外部审核官的角色。

此信息可能以电子拷贝的形式提供。

外部审核官的工作职责 

外部审查员协助大学维持学术水准,就所授课程的学术水准提供自主的、经过深思熟虑的意见。外部审查员应提供良好的实践建议、机会和建设性的书面和口头反馈,以提高提供的质量。

外部审查员应:

a. 参加在学期开始时安排的大学外部考官培训,了解大学的规章制度,特别是与奖励、考试政策和程序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b. 就他们的主要发现提供口头报告,并就评估(考试)过程的任何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

c. 支持并确保考试决策过程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d.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部门提交年度外部审查员书面报告,对评估过程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学生的成绩标准作出评论;

e. 就课程和组成课程内容、平衡和结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f. 审查、评估和监督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和考试做法;

g.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试卷草稿进行评论,并审阅完成的试卷样本;

h. 透过检讨及评估评估过程的结果,协助大学学院校正学术水平;

i. 对他们作为外部审查员的已验证课程的主要更改建议提供意见;

j. 熟悉大学的考试政策和程序。

外部审核官的工作流程

1.每个学期考试前一个半月,由授课教师组织开展试卷命题工作,提供“课程命题计划”、“课程试卷”、“课程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进行内部审核。教研室主任和学院教学副院长分别对于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并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至外部审核官进行审核。外部审查官在接收到材料后的两周内,提供审核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卷命题的合理性、试卷内容是否反映了课程目标、试卷分数设置是否科学、以及一些好的建议。

2.各学院根据外部审查官的建议,修订试卷,并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进行试卷批改,结合课程大纲中考试成绩规定给出课业暂定分数。每个专业抽取百分之10的试卷样本,提供“优秀、中等、及格、不及格”四个类型的期末试卷和作业并进行扫描,将试卷和作业的扫描件发送至外部审查员的邮箱。外部审查员对于对学生评分进行审核,以确保评分是公平,公正和透明。并对于学生学习、教师授课和考试等方面的良好做法、创新行为、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议,并撰写审查总结报告,提交至学校教务处。授课教师将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系统当中,由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在线公布给学生。

3.每年6月份,外部审查官参加由学校组织召开的考试委员会会议(Exam Boards),在会上对于学生的课程分数进行讨论评议,以确定学生的最终得分和分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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