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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成绩评定办法 Score of General Performance

江西科技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办法

2022年08月31日 14:29  点击:[]

  

为了引导学生重视课堂学习,遵守课堂纪律,按规定完成个人作业、小组作业等教学要求,赋予教师更多的教学管理权限,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督,加强学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平时成绩的评定是一项严肃、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记载的真实、准确,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  课程平时成绩考核内容

第二条  学生课程的平时成绩由课堂学习成绩、作业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课堂学习成绩

1.遵守课堂纪律获得的成绩。记载依据包括:

1)是否按时上课、是否遵守课堂秩序、是否遵守请假制度等;

2)是否配合教师点到,有无扰乱点到秩序的行为;

3)有无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4)是否有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行为;

5)是否有上课睡觉的行为;

6)是否有其他与听课无关的行为。

2.课堂考勤的成绩。

3.课堂回答问题的成绩。

(二)作业成绩

    “章节测验、书面作业、课程论文、实验报告、技能操作、作品”构成。

 

第三章  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与记载方法

第三条  课程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

1.每门课程的总成绩均按100分计算,由课程平时成绩和期终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总成绩 =(课程平时成绩×百分比)+(期终考试成绩×百分比);

2.课程平时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30%,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平时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50%。

 

第四条  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细则:

1.学生平时成绩的记载可采取“倒扣分”的办法进行。即:学生在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前,均默认获得课程平时成绩,然后由任课教师依据《江西科技学院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方案》,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扣分”、“扣分量”或“不扣分”判定;

2.当平时成绩低于60分时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学生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任课教师须在课程结束前一周,将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给课程所归属的教研室,经教研室主任和课程所归属的学院(部)负责人审批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在最后一堂课上,当众宣布所有学生的平时成绩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学生可就一般成绩(包括被取消资格的决定)提出申诉,请参阅文件5.2“学术申诉和反馈”的相关政策。


江西科技学院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方案

教学过程或教学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控制线

备注

 

 

 

 

 

 

 

 

 

 

课堂学习

 

 

 

课堂考勤扣分标准

无故旷课迟到、早退25 分钟视为旷课

 

10 分/次

 

 

 

 

M1≤50

 

 

 

 

 

 

 

 

 

 

平时成绩总分为 100

分,M 扣分量, M1、M2M3M4 四项累计 不超过 平时成 绩总分

 

上课迟到

 

5 分/次

 

早退

 

5 分/次

 

扰乱点到秩序或替他人代到

 

5 分/次

 

 

 

遵守课堂纪律扣分标准

有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吃东西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5 分/次

 

 

 

 

M2≤60

 

上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 分/次

 

上课睡觉

 

5 分/次

 

有其它影响课堂教学的行为

 

5 分/次

课堂回答问题扣分标准

课堂提问不回答

 

5 分/次

 

 

M3≤40

 

不上台进行演示

 

5 分/次

 

 

 

 

 

 

 

作业

 

 

 

 

 

作业扣分标准

 

缺交作业(包括实验报告等)

 

10 分/次

 

 

 

 

 

 

 

M4≤60

 

迟交作业(包括实验报告等)

 

5 分/次

抄袭他人作业(包括实验报告等)

 

10 分/次

无故不参加单元测验、实践操作、或其他平时考核

 

10 分/次

个人无故不参加小组讨论

 

10 分/次

其他

由教师掌握确定

 

1-10 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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